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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04-06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十一个坚持”时,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了深刻论述。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一、充分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意义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强调“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长期以来,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总结运用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充分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行,奋力建成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及大量有关土地、婚姻、契约、刑罚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选举法、国家机构组织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立法体制、司法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并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历史性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和完善的,实现了社会主义和法治的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2021年9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和人民日报社联合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为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法律界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扎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戎珊/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华民族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历史,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与此同时,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有着2000多年封建社会历史和100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我们党要在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治国理政,没有现成法治模式可以照搬照套,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矢志不渝地领导人民探索和建设人类历史上新型法治,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自强自信、守正创新,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基础上,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历史转型,创造了令国人振奋、令世人惊叹的法治建设新成就。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我们党反思中国古代工具主义的严刑峻法和西方近代以来形式主义的法治体系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影响,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利弊得失,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使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权威,法律具有实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法治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效能。
二、深刻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深刻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同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科学总结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深化了对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重要的就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开放性和时代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新的伟大成就。
(二)坚持党的领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优势,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我国法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依靠人民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建设。
(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各项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涉及方向性的问题,必须以这些制度为准星;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时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制度供给。
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一)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要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二)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要把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个首要重点任务,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履行好党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提振社会文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1年9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和人民日报社联合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为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法律界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扎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戎珊/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华民族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历史,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与此同时,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有着2000多年封建社会历史和100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我们党要在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治国理政,没有现成法治模式可以照搬照套,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矢志不渝地领导人民探索和建设人类历史上新型法治,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自强自信、守正创新,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基础上,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历史转型,创造了令国人振奋、令世人惊叹的法治建设新成就。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我们党反思中国古代工具主义的严刑峻法和西方近代以来形式主义的法治体系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影响,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利弊得失,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使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权威,法律具有实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法治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效能。